第269期:《长春理工大学报》

我校与中韩(长春)国际合作示范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


   期次:第269期   作者:律明   查看:227   







  本报讯(通讯员 律明)6月29日,中韩(长春)国际合作示范区举行全球首场云合作暨项目签约活动,37个重点项目现场集中签约,签约金额达620亿元。我校党委书记杨玉新代表学校与中韩(长春)国际合作示范区负责人高玉龙签订战略合作协议。
  建设中韩(长春)国际合作示范区是吉林省主动融入“一带一路”倡议、深化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、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的具体行动。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,示范区将着力构建产业、科技、贸易、人文、环保等多领域开放合作格局,着力创新中外合作体制机制,着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,打造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、管理服务更协调更高效的国际合作示范区,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、资源优势、政策优势、人文优势。
  省委常委、长春市委书记王凯,长春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张志军出席签约仪式。
  根据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,我校与中韩(长春)国际合作示范区未来将共同面向示范区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科技前沿,面向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,在国际交流与合作、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、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、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,全面推动国家创新型示范区和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。
 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,将对我校拓展办学空间、改善办学条件、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、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建设等方面起到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。